时间:200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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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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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学教育网 |
当一方或双方在违反婚姻基本原则或背离夫妻感情的前提下所暴发的争吵,动机是以分裂家庭为目的,这样的争吵是夫妻之间最后的战争,最主要的特征是双方感情破裂。 当然,并不是说双方感情的破裂就一定会导致家庭解体,因为作为社会的细胞,家庭虽然是在夫妻双方感情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是只要一旦生成,就会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当感情破裂的时候,一方或双方在行动上采取背离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手段,在结果上以离婚为目标,这样的争吵基本上超出了夫妻情份的起码要求,相反,这是以最终断绝夫妻情份为最终目标。 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不外乎有以下几类: ①个性上的根本差异使得双方无法共同组织家庭生活,一方厌恶另一方或双方互相厌恶,达到无法容忍的程度。如其中一方或者道德品质低劣,或者维持生活的能力极差,或者脾气乖戾反常,等等,另一方可能提出离异。 ②外在原因,如其中一方发生了某种变故,如坐牢等。这两种原因归结到一点,就是生活观念和人生观念的差异导致家庭破裂。 本篇文章着重探讨由于婚外恋而导致的夫妻矛盾心理。由婚外恋而导致的婚姻裂变现象最普遍,对家庭的危害很大。如果从心理学的角度剖析这种现象的方方面面,或许会使可能遇到和已经遇到这一难题的人们大有裨益。 离婚心理三思 夫妻双方,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婚外恋行为,无疑会感至异常痛苦,甚至感至绝望,在分析由这种情况引发的离婚心理之前,我们先分析一下“第三者”现象。 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第三者插足家庭婚姻的例子屡见不鲜。婚姻和家庭是受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保护的社会细胞,它的地位、意义、功能和价值都是受到社会承认的。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准则。威胁这种生活准则的第三者现象,人们对此是抱谴责态度的,因为它通常被认为不顾人们的婚姻道德准则,破坏了他人家庭的幸福,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的基础上。这种谴责在一般意义上是完全正确的。但是,第三者插足家庭的现象并不如此简单。 首先,夫妻结合,相互之间有一种吸引力,这种吸引力在共同的婚姻生活中会形成一种凝聚力。这种力量维系着夫妻生活和家庭关系的安定和巩固。 其次,第三者和婚姻中的一方(下文简称第二者)发生关系,也会形成一种相互间的吸引力,对于婚姻家庭来说,具有破坏力的离散性。至于第二者为什么会与第三者产生某种程度上的结合,与婚姻状况,即与第一者的关系状况有关,与其自身的个性气质、道德修养有关,与第三者在多大程度上对其有吸引力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关系分别代表三种不同的力量交汇于第二者身上。第三者现象实际上是三种关系的综合性体现,因此,在宽泛的意义上谴责第三者现象,往往既无济于事,也失之偏颇。这种做法是过分依重社会道德伦理来维持婚姻家庭的作用,而忽视了对心理因素的深层思考及其对家庭生活和婚姻状态的巨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