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1日12:59 作者:潮白 源自:南方日报 | | 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这是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一位官员日前透露的。在咱们中国,关于涨价、征税之类涉及到“收钱”的事情,一说“可能”,离“现实”就不会很远了,很有关注的必要。
细读新华网上的那则消息,有许多不大明白之处。比如说:不动产税征收办法一旦出台,那些买别墅、住低密度住宅和买了几套房的,“就得考虑合适不合适了”。我不大明白的是,是要对已经“多出来的”开征,还是对准备买第二套住房的开征?度其语意,该是指后者;但消息说,不动产税的改革将保证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家庭基本的住宅用地税率有可能为零,而对于基本住宅之外多出来的那一部分住宅,即拥有多套住房的,税率肯定要高。那么,这又是要对已经“多出来的”住房开征;如果征是一定的,哪里由得你考虑合适不合适?让人斟酌或掂量的话显得很多余。
曾几何时,“第二套住房”是作为一个消费新概念“在中国兴起的”。有个著名的经济学家甚至提出:小康的标准是拥有第二套住房。并且认为应更多培育小康之家,因为小康之家最利于社会安定,小康之家越多,经济就会发展越好,就能形成良性循环。现在,广东18%的城镇家庭已经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广州每百户居民家庭平均拥有住房数量也已超过117套。作为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第二套住房”的诱导效应也产生了——促使汽车进入家庭。人家没买的就鼓励人家买;人家买了的,忽地又准备课以重税,有没有请君入瓮的嫌疑呢?
为什么要征收不动产税?消息中看到的理由是:国外的不动产都要征收。我们凡事都要与国际接轨,人家已经这样做了,当然我们也没话说。但我们凡事都讲中国特色,这回不知为什么又要等量齐观了。容我瞎琢磨一下,他们买第二套住房的动机跟我们的可能不是一回事——当然是说多数人,他们恐怕是有钱人才买。环顾自己的周围,有不少人是买了第二套住房的,没买的也有买的打算。但大家都不是富得流油,有闲钱没地方花,而是应了经济学家所说“小康的概念是发展的”。以蠢蠢欲动的笔者来说,当初按级别分到的房改房面积太小;而生活水平提高了,也渐渐具备了改善的条件。看了这则消息,不免遭到当头棒喝,至于“我国经济的长期增长”会不会出现问题,就考虑不了那么多了。
还是那位经济学家在当初预言:“一个农民要进城买第二套住宅,一个城里人要休闲度假买第二套住宅,这个趋势是挡不住的。”现在来看,挡得住还是挡不住,得取决于征收的重税究竟要重到什么程度。一定要征,有“多出来的”住房的人现在也没办法,只能埋怨这种做法不够厚道吧。去年岁末,香港的丁学良教授跟我们打了个哑谜,说“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学家最多不超过5个”,却又不说出名姓,叫我们平头百姓真不知今后该听谁的才好。
忽然想到,征收重税是不是为了打击愈演愈烈的炒房风呢?如果是,那可谓“城中失火,殃及池鱼”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