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0/7|
阅读量:700|
来源:朱运德
| ||||||
来源:人民网 | ||||||
近年来,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一种以男方交纳万元至数万元不等的“彩礼”而迅速确定婚约关系、被称之为“闪婚”的乡俗,正呈愈演愈烈的蔓延之势。这种“闪婚”绝不 草率“闪婚”,真能解决“终身大事”? 今年27岁的晓强是湖南隆回县人,初中毕业后,他来到广州白云区石井镇一家工厂打工。近10年来,由于长年在工厂上班,他的婚姻大事迟迟得不到解决。2004年10月1日,晓强在深圳龙岗区打工的姐姐,把她的工友兼老乡阿燕介绍给他认识。晓强和阿燕见了一面后,都觉得过得去,两人一拍即合。 2004年底,他们就决定提前请假回家结婚。由于假期短,他们都事先打电话到家里,让父母将相关证明都办好了。回到家的第二天,晓强和阿燕就带着户口簿、身份证等到乡里办结婚证,之后他们又急匆匆地准备摆婚礼酒席。他们的婚礼定在腊月底,因为这个时间许多在外打工的亲友都回来了。 十多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正月初五,为了赶上工厂初八上班,刚办完酒席的晓强和阿燕,就背起行囊踏上开往广东的火车。阿燕还年轻,只有21岁,他们打算两个人继续去做各自的工作,过一两年再要小孩。上了两个月班后,阿强觉得夫妻俩这样天各一方实在不行,就辞了职去深圳,在阿燕的工厂附近租房住下后,开始重新找工作。 没想到,这次找工作颇费周折,两个月后,晓强才在一间小厂找到工作,比广州的待遇差多了。更糟糕的是,他与阿燕住到一起后,才发现彼此的性格不合,很难迁就对方的脾气,两人磕磕碰碰地过了半年多。2005年9月,晓强被厂里炒了鱿鱼,心情不好的他和妻子大吵一架后,又回到广州白云区打工。 之后两个多月,他们只简单地通过两次电话,完全不像是一对新婚夫妻。2005年底,晓强提出离婚,但遭到老家父母的反对。2006年6月,晓强鼓起勇气打电话给阿燕说:“我们离婚吧!”年轻的阿燕这一年多来也一直后悔当初不该草率结婚,见晓强心意已决,便勉强答应了,她也想给自己的未来找一条退路。 但是,2006年8月,当他们一起回到家乡准备离婚时,双方的父母却坚决不同意!晓强的父母认为儿子能成个家很不容易,不仅花了几万元钱,而且才结婚一年多就离婚,家里人很没“面子”。而阿燕的父母更是觉得,自己多好的闺女啊,放在一年多前,根本不愁嫁,可现在如果离婚再嫁,要想找个好人家就太难了……结果,双方家庭都把所有的亲戚请来,轮番劝说。闹腾了近一个月,婚还是没离成。最后,晓强和阿燕不得不再次回广东打工,两个人继续分居,但彼此都担忧:这样的夫妻在异地他乡还能一条心吗? 点评: 与城市白领群体的“闪婚”行为相比,打工族的“闪婚”不是什么前卫与新潮的行为,他们选择“闪婚”,更多的是无奈与苦涩。一方面,由于他们受囿于陌生的环境,无法在城市找到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另一方面,他们在世俗、生理、心理和生存压力的逼迫下,只能无奈地选择“闪婚”。选择“闪婚”,双方往往只是一念之间,这样的婚姻是没有感情基础的,因此不仅很难得到幸福,而且可能结下种种苦果。由于婚姻本身牵扯到经济、家庭等方方面面的因素,打工者又受诸多条件的制约,即使在婚后的夫妻生活中无法建立起真正的感情,双方无共同语言,他们也无法像城市白领那样潇洒地一拍两散。这样的命运选择,是以牺牲他们的未来幸福为代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