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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妈妈、“准妈妈”谈心声 力挺弹性上班

时间:2006/10/13|

阅读量:585|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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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作者:王莹 张璟 樊卿 时间:2006年10月13日 08:52:27 来源:南方都市报
 

  “如果能弹性上班,妇女的权益应该能得到很好的保护。”本报前日(11日)报道香港特首曾荫权在施政报告中,倡导香港企业推广“弹性上班”制度后,引起诸多深圳新妈妈的共鸣。一些刚当上妈妈的年轻母亲甚至连孩子尚未出生的“准妈妈”也纷纷致电本报,表示对弹性上班制度的支持。 [ 

可否让新妈妈弹性上班?]

  除了弹性上班,香港特首曾荫权在前日正式发布施政报告时,特别关注对家庭的帮助,施政报告方案中,涉及到政策措施的一共有3部分,而重视家庭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为改善家庭问题,香港政府还打算成立一个综合、整体、高层次的家庭事务委员会。香港政府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首阶段五天工作周,曾荫权认为应继续研究推广及深化种种家庭友善的措施,推行弹性工时、半职岗位、在家上班都可以考虑。

  个案1:全职妈妈难返职场

  幸女士的孩子今年4岁,正在上幼儿园。因孩子尚小,每天上下学都需人接送,在家里也离不开人照顾,交给保姆或其他人来带,做母亲的又不放心。由于幸女士原来的工作有着严格的考勤制度,为了照顾孩子,她无奈之下只得辞职当起了“全职妈妈”。

  长时间的脱离社会,让幸女士渐渐和职场脱了钩。回想起刚有孩子那会,最初为了按时上班和照顾孩子而手忙脚乱的狼狈情景,幸女士感叹,如果单位真的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那么很多新妈妈都会面临不得不放弃工作的困境。“可是孩子长大了,我们总有还要回归社会的那一天。我现在找工作,人家一听在家呆了几年了,几乎都不给我面试的机会。如果企业能实施弹性上班制度,新妈妈们就不会被迫放弃当初的工作,也就不会面对现在这样的尴尬境地了。”

  个案2:孕期遭学校解聘

  “丧失了劳动权,觉得很受歧视。”昨日,怀孕5个月的王女士致电本报称,她怀孕后就被单位辞退待业在家。今年6月,她口头告知就职学校校长,自己怀孕了,到了8月份,校长以种种理由(并非怀孕)不再跟她续签合同。随后,王女士到市教育局反映情况,校长以解聘时并不知道王女士已经怀孕为由,拒绝续签合同或对王女士孕期、哺乳期进行补偿,只愿意一次性付给半年的基本工资。王女士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本月底将会有结果。

  “其实我精神状态很好,身体也不错,我还可以给学生上课的。”因为怀孕被解聘,王女士觉得自尊受损,“哭过好几次”。虽然家中经济吃紧,但王女士没有试图再找工作,“看到怀孕了,哪家学校会要我?要是能实行弹性上班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