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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惩罚包“二奶” 受害前妻判得250万

时间:2006/10/29|

阅读量:574|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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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广东省《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的意见》正式颁布实施后,因丈夫包二奶而引发的最大宗离婚财产分割案近日在花都区一审审结。法院判令当事人离婚,并判给原告王女士财产、孩子抚养费总值250多万元,被告张某不服此判决已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日报消息:据原告王女士诉称,她与丈夫张某是1995年相识相恋并于当年登记结婚的。婚后,两人感情不错,在家人的支持下艰苦创业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1996年,王女士生下一个女儿。去年底,再次怀孕的王女士因躲避计划生育离家,并于今年3月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王女士回家后却发现,丈夫张某包养了“二奶”,并明目张胆地与“二奶”一起进进出出。为续前情,王女士于今年4月3日到“二奶”住处劝其离开张某未果,遂向花都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小孩由她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负担,并合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法院经审理并查明双方财产的情况下作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作为原告的王女士认为,她能幸运地争回200多万财产以及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完全有赖于惩治包二奶者的《意见》出台,使法院在审理他们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有了具体而详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