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1/3|
阅读量:1348|
来源:朱运德
说明: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在证据可能灭失和以后难以取得特殊情况下对证据采取固定保护的一种措施。证据保全以后,是否能够用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须经人民法院进一步审查核实。证据保全可以因诉讼参加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需要主动决定采龋当事人为申请保全证据,而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请求申请即为证据保全申请书。
格式:
证据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案由: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