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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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期租期,因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 元。承租人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赔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金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期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约:乙方签约: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