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最高法院要求积极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工作 使被害人依法获得物质赔偿

时间:2006/11/10|

阅读量:433|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新华网北京11月9日电(记者 田雨 胡锦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8日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工作,使被害人依法获得物质赔偿。

    “积极做好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工作,对于实现公正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姜兴长说。

    他指出,要切实做好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以调解方式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是保障被害人民事赔偿权利,保证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调解工作要贯穿于整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抓住庭前、庭审和庭后三个环节,立足于在一审期间就完全得到解决。一审阶段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在二审阶段应加大调解力度,使被害人最大限度地获得物质赔偿。要注重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民事赔偿问题。结合当地经济状况、被告人赔付能力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尽量使附带民事部分经调解达成协议,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要特别重视死刑案件中附带民事调解,尽可能地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避免因民事部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而出现上访、闹访事件。

    姜兴长指出,要注意加强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罪行一般比较轻微,当事人双方矛盾并不十分尖锐,具备和解可能,法院在审理时,要尽可能多做劝解工作,促使双方和解。如果经过法院出面做工作,被告人认罪悔过,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从而达成和解协议,对被告人应当免予刑事处罚或从轻判处非监禁刑。对其他一些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充分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也可以尝试做一些调解工作。

    “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对被告人可以作出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姜兴长说,这样做,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更好地维护被害人的利益,修复社会关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