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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非婚生三岁女在深捡垃圾

时间:2006/11/26|

阅读量:5094|

来源:朱运德

涉港婚姻
文本标签:港澳台婚
徐维强 南方都市报 









上周六,60岁港人杨先生带着非婚生下的女儿,来到香港工联会深圳工联资询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杨先生的女儿思思是典型的非婚生育的港人子女,她没有户口、没有正式身份、生活艰难。据香港工联会介绍,像思思一样的非婚生的港人子女,在深圳还有很多。他们自2004年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以来,每个月都能接到多宗类似杨先生的求助。随着非婚生的港人子女个案不断增加,问题越来越突出,并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

未登记的婚姻结出了苦果

杨先生一直没有结婚,以前在香港一家银行工作。由于身体不好做不下去,50多岁就提前退休,没有任何退休金。2001年,他在深圳西乡的一家餐厅内与一位来自安徽的吴姓女子认识,两人没有登记结婚就住在了一起。

2004年1月,小思思出生,但因为父母的原因,她无法落户。而父亲在香港居住,母亲已经嫁与他人远赴四川,小思思现在和外婆生活在一起,每天靠捡垃圾为生。

说起自己没和小思思妈妈结婚的事,杨先生告诉记者,他觉得小思思的妈妈和自己交往动机不纯,她一开始就想通过结婚的方式到香港,在她的眼中香港挣钱十分容易,“连做清洁工每月都有6000多”。杨先生说,即便当年结婚了,等到申请到了香港,他们也会离婚的。

由于没有退休金,杨先生只好在香港做散工来维持生计。虽然他向香港社会福利署申请了综援,但每月只有2000多元,根本没办法维持一个家庭。小思思的妈妈离开他后,养育担子便落到外公外婆身上,杨先生每个月交给小思思外婆800多元。杨先生告诉记者,小思思的外婆已经60多岁,在西乡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天靠捡垃圾生活,而小思思的外公在观澜打工,很少回家。

10月1日,外公外婆回老家探亲,杨先生只好来到深圳亲自带孩子,散工也做不成了。由于自己在深圳没有住处,目前他带着孩子住在东莞的一个朋友家。

无辜的小思思艰难地生活

小思思与外婆住在西乡上合社区一栋破旧的3层小楼的顶层。透过破碎的窗玻璃,记者看到屋子不足10平方米,一张床占了1/3的面积,其他的地方全都乱七八糟摆满了捡来的塑料瓶子等各种垃圾。屋子里唯一的电器是一台小电视机,杨先生告诉记者,那也是外婆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屋外楼顶的平台旁,外婆用木头等搭起了一个简易的小棚子,这里就是她们的厨房,里面只有一个煤气灶。而在里面的角落,是一个马桶。

杨先生告诉记者,他希望能够将女儿尽早带到香港。毕竟他住在香港,而且小思思的奶奶也可以照看她。另一方面,外婆也确实无力抚养,也希望能够将小思思尽快带走。杨先生说,当时自己并没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艰难,否则他不会让孩子生下来。但杨先生表示,不管怎么艰难,他都会坚持下去,想各种办法。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她不应该继续这样的生活。

深圳非婚生港人子女增多

记者向工联会了解到,目前在西乡一带还居住着为数不少的香港人及其子女,他们生活大多比较艰难。此外,在黄贝岭一带也有不少,但相比之下条件稍好一些。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且问题越来越大。”工联会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深圳中心自从2004年年底建立以来,每个月都会接到多宗港人就在内地的非婚生子女问题的求助。由于政策等原因,这些孩子都没有户口,没有正式的身份,也不能够上学。而且这些投诉不同于其他涉及房产等的投诉可以解决,这些投诉只能逐渐积累。

两地政策

●内地:在父母的证明下孩子才能获得户籍,即使非婚生子女,只要证明父及母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即可。但事实上因为种种限制,仍然有许多非婚生子女无法上户口。

●香港:港人内地所生子女只要符合国家规定,可申请赴港定居,包括非婚生子女,国家与香港向非婚生子女及港人父母提供指定的亲子验证服务,只要父子可以通过DNA测试,便可以按照当地的计分制,轮候赴港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