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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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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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中国公安部出台新政策,港澳人士在国内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非婚生子女,通过亲子鉴定后可办理到香港、澳门的永久性居留权。有关资料显示,港澳人士在内地的非婚生子女已达150万人。从8月开始,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已正式受理此项工作,但1个月内仅有17人提出申请。图/文记者赵启东马伟强 港澳居留政策鬆动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称,自1993年10月以来,已有港澳人士的直系亲属及子女约14万人获得了赴港澳定居资格。到目前为止,有约6000人正在申请、香港复核及审批安排等程序中。 该负责人称,改革开放以来,本港及澳门不少人士因投资内地或探亲,频繁往来内地,其中一些人对内地婚姻政策不了解,在内地工作隐瞒港澳实际婚姻状况包“二奶”,还有一些人在1982年以前逃往本港并获得合法居留权后隐瞒所生子女,因此形成了许多港澳人士在内地的“非婚生子女”。 据本港一家媒体报道称,经调查,此类“非婚生子女”约150多万人。为解决这类“非婚生子女”与其港澳父亲(母亲)的同居问题,国家公安部今年7月出台政策,规定该类“非婚生子女”只要通过DNA测试,即可获港、澳地区永久性居留权。 为了落实此项工作,去年12月以来,国家公安部召集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汇同香港入境事务处,先后多次开会协商,研究对策,最后达成共识。决定由香港政府化验所独家负责本港的亲子鉴定手续,内地各省的亲子鉴定手续则由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独家负责。 今年6月,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与香港入境事务处双方进行模拟试验,从受理、取样、血样数据互换、鉴定,都进行了模拟试验。在取得了充分的可行性依据及经验后,本港方面将操作的可行性方案报经立法会讨论通过。8月,香港入境事务处与广东省公安厅同时启动此项工作。 有关负责人还称,从8月开始,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对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的居民在内地的“非婚生子女”正式受理申请,随着工作的开展会逐步进行亲子鉴定,并保证在50天内完成从抽血鉴定到通知结果(包括签收《香港居留权证明书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的全部手续。 不过,澳门亲子鉴定有关事宜,因公安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尚未讨论具体操作方案,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只接受澳门人士在内地“非婚生子女”的申请,暂不接受亲子鉴定。 出台一月仅17人申请 对本港有永久居留权的居民在内地的非婚生子女的申请、鉴定和审批程序规范,流程较为简单。负责此项工作的刘科长称,非婚生子女申请赴港澳定居,申请人须向当地公安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父母的身份证明,在港父母必须提供书面的DNA测试申请及母亲怀孕时生父身在内地的证明、家族生活照片、邻里佐证及申请人生父母的同居关系等,然后转给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由该处与香港入境事务处分别在内地和香港安排申请人与其父亲(或母亲)进行亲子鉴定。之后,双方互换检测数据再进行合倂分析、对比,得出结论。根据鉴定结果,本港入境事务处审批申请人的“居留权证明书”申请,内地公安机关审批申请人赴港定居的申请,然后发出永居权通知。双方鉴定结果不一致的,需对检测数据进行重新分析。 广州血液中心DNA亲子鉴定中心的肖主任告诉记者,亲子鉴定是依据人的遗传基因进行科学鉴定的。人有23对染色体,只需对人抽0.5毫升血、或提取人的少量头发或提取人体其它部位肌肉等,对单亲和子女用遗传基因分子生物学技术检测9到16对染色体,就可以鉴别出是否亲子关系。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温副处长介绍称,他们在进行DNA亲子鉴定的抽血样化验时,规定除医务人员在场外,出入境管理处有关工作人员也要在场监督,申请人所在地公安局亦要有人在场监督。 该处负责受理港人内地非婚生子女工作的谢小姐称,今年8月以来,第一批共17个受理申请已经送到本港。其中从外省报来的有8个,广东省内有9个。对此温副处长分析说,可能是许多当事人还不知道国家的这项政策,所以申报人少,也可能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有一方不认可、不出面。 鉴定难过道德关 对香港、澳门在内地“娶亲”的人士,非婚生子女问题一直是他们的心病,因此他们对国家这项政策积极支持。 “永居子女”申请人谭某某今年12岁,在珠海某贵族学校读书,他长得很像他三十多岁的父亲。他们刚刚向珠海公安局某分局提出申请,不知道何时能获得鉴定。不过,申请人的母亲李小姐觉得迁不迁居都无所谓,但是孩子的父亲谭先生却很想把儿子迁过去,因为他是独子,澳门的父母天天盼着“孙子”能过去。 谭先生与记者谈起了他们的恋爱史。谭先生在80年代中期独自到珠海闯世界,先当业务员,李小姐是他的同事,因为有共同语言,两人不久就恋爱同居,然后开始筹资开厂,因为忙就没有领结婚证。加上两人没有注意形式上的问题,认为只要有钱什么都不怕。就这样没有办结婚证就生了“儿子”。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该区目前已有几多个非婚生“永居子女”提出了申请,他们已对申请人进行了实地调查和核对。非婚生“永居子女”申请人的父亲大多是香港人。 在龙岗区某镇投资置业五十多岁的张先生,在香港已经结婚,因为家中有女无儿,为了传宗接代,他将家产让给老婆,获得离婚后,於1993年来到龙岗区投资,不久就与“妻子”曾小姐同居,他担心生下来的不是儿子,便找种种借口不办理结婚手续。因此申请人“永居子女”小松(化名)出世,因他们夫妻没有领取结婚证,成了“非婚生子女”。 住在深圳市福田区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朋友中有许多香港人,都处在应该结婚的年龄,许多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於是到深圳找老婆。但他们往往试婚同居生了小孩还未办结婚证,“创造”了不少的“非婚生子女”。在“永居子女”申请定居政策还未出台之前,这类港人总是让“老婆”怀孕三四个月,还看不出来时,就以探亲的形式偷偷跑到本港,生下“子女”。依据本港法律,“子女”只要在本港境内出生就是永居港人。但因赴港超时,其母得在本港接受罚款后才能回内地。 据从事社会学研究的专家称,他们从近期的社会调查中获悉,在国内投资的日本、韩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及高级职员,五成多包有“二奶”,尤以台商和港商居多。一些货柜车司机亦在内地包有“二奶”,港商包“二奶”佔该地区投资者的七成以上。其中一些“二奶”为了套牢“老公”,千方百计地生下子女。因此,非婚生子女亦有增无减。 然而,政策出台1个多月来,国内150万非婚生子女,提出申请的仅17例。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称,与以往申请办理其他亲子鉴定出境手续相比较,实在是微乎其微。 本港及澳门的有关人士称,虽然港澳人士在内地显得风风光光,有钱有“老婆”,出手大方。对此,其在本港的“正房”老婆大多睁只眼闭只眼,因为看不见,也不愿追究,但如果真的把“二奶”所生子女迁居到身边,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当然,其它情况的非婚生“永居子女”的申请,比如1982年前逃港获港永居权港人此前在内地的非婚生子女问题。因他们都是新的迁移户,多数在本港经济条件差和住房紧张,就是想办法申请永居子女,还要预计获永居权后能否在港解决住房和就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