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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官员嫁女事件,“处分”蒙上遮羞布?

时间:2006/11/27|

阅读量:1682|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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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华商报:官员嫁女事件,“处分”蒙上遮羞布?
■孔之见
 
 

         四川官员嫁女事件近日终于有了后说,因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操办婚事而违纪的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佐福在11月22日召开的彭州市人大第38次常委会上,“因身体原因”向彭州市人大常委会辞去了副主任职务。(11月26日《新快报》)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大操大办婚宴被曝光后,在当地和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这种违背有关党纪条规的行为最终受到处理,也似乎给了外界一个有过必受惩的圆满答复。

  但仔细分析一下这个结果,却似乎有点不对劲的感觉。宁佐福在11月22日召开的彭州市人大第38次常委会上,“因身体原因”向彭州市人大常委会辞去了其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人家这是在“请辞”,是主动出于“身体原因”而请辞。在这个举动的背后,一是宁佐福的行为是主动的,而不是被迫要求辞职,也不是上级有关部门强制性的引咎劝说辞职,并且还夹着一个“身体原因”。虽然面对记者的采访,彭州市人大常委会某领导直言不讳:“就是因为他嫁女的事情,并不是什么身体原因。”但这种因为“身体原因辞职”的说法一定会出现在人大常委会的正式决议之中。

  但据《四川日报》11月2日消息称:成都市11月1日召开市委全委会会议,会议认为:宁佐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操办婚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成都市委批准,给予宁佐福撤销彭州市党组成员职务的处分。按照这种说法,宁佐福确实应该按照引咎的形式辞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而不应以身体原因冠冕堂皇地“主动请求辞去职务”。

  虽然都是辞职,但引咎与“身体原因”相比,前者是一个责任追究问题和纪律处分问题,后者却是一个正常变动。这种结果不仅不足以回答社会各界对“嫁女设立分会场”事件的处理性盼望,也成为一种官员受处分的“遮羞布”!

  在任何时候,处理就是处理,处分就是处分,中间只有一个责任的大小和处理的轻重之分,而绝对不应有变通的说法和冠冕堂皇的遮羞布。(作者为纪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