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以下简称甲方),男,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协议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子女抚养条款:
女儿***由 抚养,儿子***由 抚养,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用。
三、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1、同居期间所得房产位于**路**号,面积约**平方米,折价人民币 圆整(¥ .00元),现协商归乙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乙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见清单。
2、同居期间共有存款**元,甲方分得**元,乙方分得**元。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
5、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若有债务,**元以下,由双方分担,超过部分由男方承担。
五、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应尽快购置或租赁房屋或应乙方要求时搬出现房屋。
六、探视条款:
双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应予以协助。探望的时间和地点不受限制,但不应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如必须协助一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产权登记、过户等)。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机关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协议人: 协议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