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夫妻分居满两年就符合离婚条件了吗?

时间:2007/11/17|

阅读量:2474|

来源:朱运德

婚内分居协议见证或解除非婚同居见证
文本标签:律师见证
 
 
作者:祝  平
    杨女士来信说,我与丈夫结婚多年,生有一子,平时虽然有一点磕磕碰碰,但很快就能消除,夫妻关系比较融洽,家庭和睦。2005年5月,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对方便提出与我离婚,我没同意,他便赌气离家外出打工,除给小孩寄一点生活费外,一直不回家,我多次通过电话和信件劝他回家,他都执意不回。最近,他突然向法院起诉要与我离婚,其理由是他和我分居已有两年,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请问,法院据此就能判决我们离婚吗?
    解答人:祝平
    杨女士丈夫对法律的理解是不全面的。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并不是说,夫妻双方一旦具备了分居两年的条件,即具备了法定离婚的条件。
    现实生活中,夫妻分居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客观条件造成的,比如,夫妻双方分别在两个国家工作和学习,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有的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有的夫妻爱赌气争高低,遇到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不能互相沟通,放不下面子而分居。有的则是为了打到某种目的而有意规避法律造成的。这些情况,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同时,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进行调解,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来综合认定的。所以,杨女士所遇到的分居情况,只是法院判案的一个参考因素,“可以判决”并不等于“必须判决”。因此并非夫妻分居两年之后,一方提出离婚法院就一定判决离婚。
 
朱律师建议:分居前,最好作一个分居律师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