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最好的结局是好说好散。挥挥手,祝她他幸福。
但一段痛苦的婚姻解体了,也可以说是不幸中人得到了解脱,得到了自由,得到了再次选择的机会。在年龄段上分几个层次,在解体的婚姻中又有很多现实的问题。选择再婚当然更要慎之又慎。一个负责任的人,在遇到这种问题摆在眼前又要去实施的时候,通常考虑的是超乎婚姻之外的诸多因素。很多实际问题是在完成再婚后逐渐出现,逐渐浮出水面。但这种考虑又是在再婚期间婚姻续存内多年的生活磨合而逐步的一点一点显现的,经过一系列的平凡琐碎的生活之中一点一滴积累的。
没有孩子的破裂婚姻和有了孩子的破裂婚姻不同。
不要孩子的一方和要孩子的一方在选择婚姻上的态度也不同。
年轻,中年,老年人在再婚的态度上更是存在着不同。
不要把婚姻当成砝码。在中国,纯爱情之恋少之又少,何况是再婚。两厢情悦,还有不定数,还有防不胜防的四面楚歌,别说是走进再婚的婚姻殿堂。我们常说:女人出一家入一家不容易。那么再婚后的女人如果能理解出一家入一家不容易这个理,就要在再婚前把前前后后都要想好了。你进这个家不是单单你一个人的天下,这里可能要有前夫(妻)子女,或是你的子女和你一起走入这个新家。在这个新家庭中你要面对的是每个和你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与他们的亲属。但你还要做到比你第一次婚姻内的劳动要好很多,要劳累很多,要忍受很多的现实问题。这不是小孩过家家,是实实在在的考验。考验你的心态,考验你的亲情,考验你的耐力,考验你的韧劲。考验是要时间的,经不起考验的人大有人在,五年,十年,十五年。。。笔者见过许多这样的人这样的家庭,在几年,十几年后都是以分道扬镳而告终。
笔者亲历过很多这样的家庭,也耳闻和见过许多这样的家庭。再婚后离题八丈远的问题层出不穷。有一所大学一位老教授鳏居了几年后要找老伴,在儿女的勉强同意下找了一个比老教授年轻近20岁的下岗女工。这个老教授的条件说来很现实,1,不登记。这是儿女不让。2,每月给再婚的老伴1000元.生活上的支出由老教授把持,工资不许她染指。3,和后老伴签订好,自己去世后她怎么来的就怎么走,房屋等等一切均属于儿女。这是什么条约?居然这个下岗女工还条条同意并签字画押。首先,这个下岗下女工找老伴的目的就没有明确。你比人家小了那么多岁数,此地无银三百两,就是冲老教授的高工资而来的。老教授的儿女当然要左右父亲了。这里面有什么真情实感而言,荒唐。这样做没了人格没了尊严而且还开法律的玩笑。同居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但落实到个人头上还要酌情而定。毕竟它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么做付出的代价和辛苦不如去个好人家给做保姆。
再婚的人心态不尽相同。前几年笔者的同学父亲请我去做判官。她的父亲是老革命,离休老干部。同学父亲找好了女朋友且两厢情愿就要登记走进婚姻殿堂。不料半道杀出个程咬金,父亲的儿媳妇站出来阻挠,叫骂,大打出手。给了公公两个凌厉的耳光。。。紧接着所有的儿女上阵来撕扯父亲的女友,砸父亲的家。就是禁止父亲登记结婚。美其名曰:母亲住过的地方外人少进。其实父亲的住屋不过124,5米还全都在内。就算是父亲拱手让给儿女,也不过就是人均24,5米。儿女之所以这么做,首先考虑的是他们的权益。其次才是父亲的生活。那么这么做了,父亲今后还能有好心情吗?这种状态下的生活父亲还能活多少年呢?儿女也是出于对后母的歧视心里而阻挠父亲再婚。笔者能怎么做,笔者很茫然。。。。最后的结果父亲和女友到女方家里结婚去过后半生。把一切都留给了儿女。可见父亲和女友的感情还是真实的。笔者在这里祝他们能白头偕老。
再婚容易,做起来难。做好再婚的角色,难上加难。
首先要有好心态,好良心,爱屋及乌。要想让对方的孩子从心里完全接受你,是要有一个很长的过程。还要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来看你的态度。你一定要从心里认同对方的孩子,要尽量做到视如己出。把他她当成你的孩子一样对待。后组织的家庭感情根基一大半在孩子身上,如果对人家的孩子不好或是怠慢,久而久之势必影响再婚后的家庭稳定和家庭生活。生活中有些突如其来的事情,突发事件,需要用钱财去打理要积极行动。尤其是这种家庭,相对安稳的不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要积极面对,不能像老百姓所说的口头语“......大难临头各自飞”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对方的儿女才能从心里真正的接纳你,承认你的存在,否则别无他法。
现在社会再婚的人千千万,相伴到尽头寥寥无几。但愿再婚的人,有再婚意愿的人都能在事前好好考虑,要承认他的儿女就是你的儿女。他的困难就是你的困难。同舟共济,携手百年。这才是再婚家庭能走得远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