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女孩邢苗苗是不幸的,从出生起她就患上脑瘫,而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有个对她无微不至的好妈妈。
父母离婚后,邢苗苗一直随母亲生活,而父亲不仅未承担起抚育责任,还出国一走了之,欠下女儿139个月的抚育费。为了今后的生活,邢苗苗将父亲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处父亲一次性给付自己抚育费、护理费、医药费共计40余万元。
女儿患病母亲不离不弃
邢苗苗的母亲王芳告诉记者,14年前,苗苗在出生时发生意外,造成大脑缺氧过久,留下了脑瘫的后遗症。当时,她和爱人邢军四处寻医,但还是没能治好女儿的脑瘫。王芳说,当看到女儿脑瘫病情救治无望后,苗苗的父亲离家出走了,2000年两人离婚。从1998年至今,邢军从来没有主动给付过女儿的抚养费用。
为了照顾苗苗,王芳再也没法正常工作,而王芳的父母也日夜帮助护理苗苗。“苗苗是脑瘫合并癫痫,常夜间发作,而且康复训练和治疗她也不配合,吃药时都得两个人按着她,每天苗苗还必须到户外接触新鲜空气,增加抵抗力,我父母都是快80岁的人了,护理苗苗都非常吃力。现在每月请保姆的费用都要1500元。”王芳称。
女儿告父索要抚育费
王芳称,与邢军离婚后,她就一直与邢军在打抚育纠纷官司,主要是邢军不及时给付抚育费,而所给的抚育费也太少,每月只给400元钱。
记者在几份法院判决书中看到,邢军确实没有主动给付过女儿的抚育费用。而王芳也多次要求法院方面强制执行有关判决,执法人员也向邢军执行过,但邢军并没有完全履行判决,到目前为止共欠下139个月的抚育费。更让王芳不能理解的是,2007年3月,邢军以打工的名义赴美国,从此完全联络不到他。
今年1月,王芳以女儿的名义再次将邢军起诉到法院,要求邢军一次性给付抚育费、护理费、医疗费等费用共计40余万元。王芳告诉记者,考虑到自己家的实际困难,法院方面还曾为邢苗苗先行垫付了一部分抚育费。但是王芳的家人都觉得,这些费用不足以治疗和抚育苗苗。“邢军作为孩子的父亲,在国内还有一处房产,其又在美国做生意,本身有能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育费护理费等费用。”
昨日,此案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法院已经依法向邢军登报公告送达,但邢军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邢苗苗的代理律师辽宁百涛律师事务所夏文林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让邢军一次性支付邢苗苗的抚育费、护理费、医药费是合理合法的。(文中人物为化名)
记者 朱洲 实习生 王郁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