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孔明灯”,中秋后,珠海情侣路上出现这样的横幅。连日来,当地公安机关在情侣南路沿线等区域收缴售卖的孔明灯,先后现场批评教育准备燃放孔明灯的人员60余名,带回警示教育多名售卖孔明灯的人员。
中秋夜,记者从家中望向窗外,天空中飘着一盏盏孔明灯,一眼望去就有七八盏。当晚11时许,珠海颐清苑后面的将军山山顶着火。经现场调查核实,这起山火正是由于点燃的孔明灯掉落在山顶草丛中引发的,由于扑救及时,所幸未造成大的损失。珠海市公安局称,自10月1日0时至10月4日8时,珠海110共接群众举报燃放孔明灯警情50宗。警方说,孔明灯多由竹篾、白纸、细铁丝、酒精或蜡烛、脱脂棉等材料制作而成,外焰温度高达300摄氏度,属于明火。任意燃放,掉落下来,尤其飘落林区或挂到高层建筑、电线上,极易引发各类火灾。孔明灯放飞高度可达1000米,与飞机经过市区上空的高度相当,万一被飞机发动机吸进去,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已对燃放孔明灯作限制性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种引发火灾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国庆长假尚未结束,且重阳节即将临近,珠海公安吁请市民不要购买或自制孔明灯,也请制造及出售孔明灯的厂家及商贩停止制造及出售孔明灯。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给公私财产造成损失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