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运德律师答:不能。一、因历史原因,大陆和台湾虽然不是两个国家,但是仍未统一,两岸的法律制度是相对独立的。因此,台湾的律师不能在大陆执业,不能为涉台案件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大陆的律师也不能去台湾执业。目前深圳某些不法律师声称可以代理台湾案件,绝对是不可能的。请客户擦亮眼睛仔细分别。二、台湾的律师虽然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在大陆执业,但是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可以在诉讼上为当事人出谋划策。(许多外国的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设有分支机构);三、目前已经有在大陆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人,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建议客户与这类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