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运德律师答:不能。一中国大陆的律师管理法规规定受理案件只能在法定登记的办公场所。二、因历史原因,大陆和台湾虽然不是两个国家,但是仍未统一,两岸的法律制度是相对独立的。因此,台湾的律师不能在大陆执业,不能为涉台案件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大陆的律师也不能去台湾执业。目前深圳某些不法律师声称可以代理台湾案件,绝对是不可能的。请客户擦亮眼睛仔细分别。三、台湾的律师虽然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在大陆执业,但是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可以在诉讼上为当事人出谋划策。(许多外国的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设有分支机构);四、目前已经有在大陆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人,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建议客户与这类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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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著名律师朱运德简介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中国顾问律师网和中国律师追债网首席执行律师,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中国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和公司法律事务律师及企业信用管理专家和刑辩专家。历任湖南湘东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讲师、湖南人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平安保险培训讲师、香港纵横策略国际有限公司商帐顾问等。丰富的工作经历造就了朱运德律师独特的办案风格:纵横谋略、公关策划、尤其擅长诉讼和非诉讼策划,危机公关。因业绩显著,朱运德律师在企业界和律师界有很高的声誉。先后有《深圳法制报》、《羊城晚报》、《每日经济新闻》、《凤凰周刊》及韩国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广播电视台KBS,香港《星岛日报》及《深圳晚报》《湖南省攸县电视台》、《深圳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网)等等多家国内外媒体特约深圳著名律师朱运德律师担任嘉宾或特约评论员。业务专长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公司信用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公司劳动管理、公司并购、企业改制、清算破产等公司法律事务及刑事辩护等。主要文章有《离婚宝典》、《讨债兵法》、《劳动合同法实务》及《企业并购实务》《刑事辩护技巧》等等。朱律师对“如何打离婚官司”及“如何处理离婚危机”“如何争取婚内正当权益?”以及“如何进行危机公关,诉讼或非诉讼策划?”等等有独到的见解和看法,对正在深陷困惑的朋友很有帮助和启迪。(朱运德律师主页 :http://www.szhunyi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