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聂涛
中国法院网讯 儿子因交通肇事致人伤残被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6万元,为逃避法定义务而举家外出,不知所踪。3年后,已近七旬的被执行人的老父亲被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执着的态度和司法为民的敬业精神所感动,主动承担起儿子的赔偿义务。近日,被执行人的父亲深明大义,慷慨解囊,代替儿子履行了法定义务。
家住界首市沙南某村的季殿晨今年69岁,是一位憨厚耿直的庄稼汉。2006年10月2日,其子季全林在驾驶农用三轮汽车从本村前往界首市城区运送货物时,因当天下雨路面湿滑,他驾驶的车辆在公路上发生倾覆,当场砸伤路人王化雨。受害人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数月,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因肇事司机季全林拒绝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而被推上被告席,界首市人民法院判决季全林赔偿王化雨医疗等各项经济损失6万元人民币,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拒绝履行法定义务。2007年3月,申请人王化雨向界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季全林为逃避执行举家外出,去向不明,一直未归,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通过各种努力仍无法获取季全林的信息和踪迹,使案件执行陷入困境,只能依法裁定中止对该案的执行。而王化雨及其亲属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并不理解,不断到法院缠执、闹访,该案被列为界首市人民法院的一桩执行难案。
今年3月,该院执行局指定有丰富执行经验的执行员段克清等负责该案的具体执行。为获取被执行人季全林的居住地址,段克清、王献文等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向当地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并向被执行人的老父亲季殿晨讲明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喻之以理。近日,当执行法官段克清、王献文再次找到季老汉时,季老汉主动提出愿意代替儿子承担赔偿义务。随后,季老汉和申请人王化雨在界首法院执行法官段克清等人的主持下,通过互谅互让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季老汉当场替儿子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