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八旬老人状告养孙未尽赡养义务胜诉

时间:2010/12/28|

阅读量:1317|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10年12月28日  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形成赡养纠纷的情况很常见,但养祖父母与养孙之间的赡养纠纷则十分罕见。近日,平阴法院依法对八旬老人付会(化名)起诉养孙付东一案作出判决,责令付东每月支付付会生活费150元,并按实际花费承担付会医疗费用的一半。 

  家住济南平阴的八旬老人付会一生只有一婚生女儿,他考虑到将来年龄大了没有寄托,就从小收养了孙辈的付东一起生活。付东长大后,付会为其成婚,并分家另过。由于付东的妻子经常与自己发生纠纷,付会和付东的感情也越来越疏远,到最后直接导致付东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采访中,负责审理此案的平阴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秦立军告诉记者,虽然《婚姻法》和《收养法》中对养孙和养祖父母之间的关系没有明确,但只要事实上形成了收养关系,并且养祖父母对养孙子女尽到了抚养义务,那么养孙子女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通讯员  李明君 记者 李世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