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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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罗开友(左)在《刑事赔偿决定书》上签了字。通讯员 江泽明 摄
■ “四川男子20年寻妻洗冤记”追踪
本报讯 (记者刘刚)记者从四川雷波县宣传部门获悉,前日,寻妻洗冤案主角罗开友等4人与雷波县公安局达成国家赔偿协议,罗开友获赔16万元,其余3人各获赔10万元。罗开友昨日对赔偿协议表示满意,但并不放弃追究李培香家人的法律责任。
冤案主角满意16万赔偿
雷波县外宣办介绍,2010年12月28日,为罗开友等人“正名”的群众大会在雷波县渡口乡中心校举行后,雷波警方就约请罗开友、罗天元、罗开强、沈修元4人,就国家赔偿进行了近5个小时的意见沟通。当晚,罗天元、罗开强、沈修元3人对每人10万元的赔偿标准表示同意,罗开友对警方给出的15万元赔偿标准不满意,“要再想想”。
前日,罗开友再次与雷波县公安局协商国家赔偿,协商会议在雷波县委政法委会议室进行,政法委书记苦卫东主持。最终,双方达成16万元的赔偿协议。
罗开友告诉记者,16万元赔偿款的构成分3个部分:收审21个月国家赔偿7.5万余元,找到李培香奖励3万元,剩余5.5万元为精神抚慰金。
罗开友对此表示满意,并在《刑事赔偿决定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据悉,当天下午,罗开友、罗天元、罗开强、沈修元4人出具现金收据,总计46万元的赔偿金已发放到位。
追究女方家人打砸刑责
昨日,罗开友表示,国家赔偿已全额到位,目前正在落实工作问题,“可能去事业单位”,但他和家人并不放弃追究李培香家人的刑事责任。
“不管李培香与无名女尸是否有直接关系,李家人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罗开友说,李培香亲属当年对打砸罗家的刑事责任不能不了了之。
对于李培香家属是否存在诬告陷害、打砸抢、抬尸闹事等违法行为,雷波县公安局局长叶建华表示,雷波警方已展开调查,将根据调查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处理。
■ 释疑
寻妻开销不属国家赔偿?
协商中,罗开友认为,因无故身陷“杀妻案”,从身体上、心理上伤及自己的母亲、妹妹,她们也应当获得赔偿。此外,自己为寻李培香花费百万元,也应适当考虑。
“第一次协商提出的国家赔偿标准,已经考虑了罗开友的特殊情况,赔偿要高于其他3人,”雷波县公安局局长叶建华表示,罗开友母亲被打致残和罗开友寻找李培香下落的花销,不属于此次国家赔偿的范围。
罗开友说,雷波警方的态度是,如果对赔偿问题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罗开友坦陈,他拿不出开销证据,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做支撑,“心里也没底。”
■ 新闻背景
1989年1月15日 四川雷波县村民罗开友与妻子李培香发生口角并打斗,李当晚失踪。1月31日,雷波县金沙江边发现一具女尸。家人指认死者系李培香。
1989年2月 雷波县公安局先后对罗开强等四人收容审查。此间,公安机关对女尸进行了骨龄鉴定,发现与李培香年龄不符。
1990年9月 警方先后解除对4人的收容审查。
去年12月13日 “李芳”现身,并承认自己是“李培香”。(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