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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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律师:“卖身救父”不应提倡 呼吁社会援助
意外伤害不属于新农医保范围
华声在线1月5日讯(记者 王立三 实习生 彭晓赠)刘义芬(小芬),23岁的郴州女孩,12月7日,当她接到父亲车祸入院的噩耗后,面对一贫如洗的家和数十万的医疗费,她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想通过网络发帖“卖身”的捷径来救助父亲,然而,非议也接踵而至。
“希望能够出现爱心人,能够救我爸爸一命,我无以为报,将用我的一生来做牛做马报答您的恩情。”2010年12月7日,帖文在华声论坛上刊发,并附上几张艺术照,“卖身”、“救父”、“美女”等字眼让该帖持续发酵,并被广泛转载。
发帖人:为了救父亲我愿意牺牲一切
1月5日,记者联系上发帖人小芬,她告诉记者,12月7日早上,父亲刘国军骑摩托车赴工地打工,在离村不远的机耕路上,与另一个骑摩托车村民发生碰撞,双方均受伤,刘国军的伤情更为严重,当时就奄奄一息,家人随即将其送往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诊断为重型颅脑外伤及失血性休克。
初中毕业后,小芬就远赴深圳打工,在一家网吧当收银员,月薪1000多元,爸爸是一名瓦工,妈妈在家务农,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在郴州市一家快递公司当快递员。为了给父亲治病,小芬将自己仅有的6000元存款都拿了出来,然而,面对几十万元的天价医疗费,她有点不知所措。
“由于在网吧工作的关系,我对网络抱有一线希望。”小芬说,为了救父亲她愿意牺牲一切,在网上发帖也是想“看看有没有效果”。
弟弟:如果父亲醒来 也不希望姐姐“卖身”
然而,梦想照进现实,远没有那么美好。
小芬的发帖举动,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然而真正伸出援助之手的却寥寥无几。有网友则认为“百善以孝为先,很同情她的遭遇” 更多网友质疑“很可能是一起网络诈骗”,甚至有居心叵测的人通过小芬网络上公开的联系方式,想让她去做“色情服务”。
流言蜚语犹如洪水般袭来,让小芬触不及防。“更大的压力是来自我的家人,亲戚朋友都对我责骂。”小芬告诉记者,家人得知她网络上发帖“卖身”后,母亲抱着她痛苦了一宿,亲戚觉得她不应该“作践自己”。
“我们全家人都不赞同姐姐的做法。”小芬的弟弟刘俊猛谈及姐姐的行为,显得很不解,他表示,姐姐发帖时,家人都不知道,没想到她会有这样的念头,目前家人也在努力筹钱。“父亲还躺在医院的重症病房里,如果他醒来,也不希望看到姐姐这样。”
“我的男朋友也因此跟我分手了。”在小芬眼里,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父亲的倒下,犹如晴天霹雳。她在自己的签名写下“上天,如果让我爸爸醒来,我愿意折寿40年”的话语为父亲默默祈祷。
交警:事故责任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双方承担同等责任。”郴州市永兴县交警大队李志林表示,刘义芬父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于2010年12月30日交给了小芬,
李志林透露,虽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交给双方家属,但双方要求调解的话,交警大队愿意出面调解。如有一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意外事故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
“意外伤害不属于新农合补偿范围。”湖南省卫生厅农村合作医疗社工作人员表示,两摩托车相撞属于意外事故,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明文规定,事故有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保障范围。
律师:“卖身救父”不应提倡 呼吁社会援助
“不管‘卖身救父’此事是否属实,这种行为都不能被认可,更不应被提倡。”对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如果真的需要帮助的话,可以求助当地政府和媒体,及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援助,通过正当渠道获得帮助。
李健说,法制社会,如果真正出现“卖身救父”的情况,无疑是社会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