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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用他人银行卡取款遭微博通缉后归还

时间:2011/1/20|

阅读量:1396|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11年01月20日 信息时报

  微博追缉  盗贼自首

  事主小王在ATM机取款后忘记拿卡,被随后取款男子取走卡内12900元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志超) 1月14日,微博博主“记帆”在微博上发出“通缉令”,替朋友小王“通缉”盗用她的提款卡取款的男子,事件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昨日,记者获悉,盗用小王提款卡取款的嫌疑人已经向警方自首,并把从银行卡里“盗取”的12900元全部交还给小王。领回失款的小王也告诉记者,自己不再追究嫌疑人的责任,而且希望警方能够宽大处理事件。

  微博“通缉”盗窃男

  据小王介绍,1月4日晚上,她在越秀区德政路建设银行ATM机提款后,由于天气寒冷就急匆匆赶回家了,“过了一会儿就收到银行卡已取款的提示短信,连续3条,但是由于当时我在打电话,待打完电话后再看手机发现,12935元的存款被分3次取走了,账户内仅剩下35元。”小王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当时我就立即报了警,到了13日那天,我终于从银行那里拿到一段提款机上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有一名男子在我走后,用我留在ATM机中的卡取款,一共取了3次钱。”

  “为了尽快找到嫌疑人,我把视频中的嫌疑人的照片拍了下来,并让朋友把照片和报警回执发到微薄上,希望借助广大网友的力量找到嫌疑人,拿回我的钱。”随后记者在小王的朋友记帆的微薄中找到了上传的报警回执。回执显示,小王的报警时间是今年1月4日20点57分,受理的派出所是越秀区大塘派出所;此外,报警查询电话和处警民警警号也在回执中显示。

  失款全数追回感谢微博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与失主小王取得联系,她兴奋地告诉记者,被盗走的12900元已经取回了,“昨日下午,派出所负责处理这件事的卢警官打电话给我,让我去领回失款。”小王告诉记者,“据说那个嫌疑人是18日上午去自首的,然后卢警官下午就让我去把失款领回来了,12900元的失款全部领回了。”

  一万多元失而复得,小王昨日向记者表示,自己除了感到很兴奋之外,也觉得自己特别幸运。“一万多元都是血汗钱,辛辛苦苦一点一滴赚回来的,现在全部追回来了,除了兴奋之外,还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小王说,“钱被取走之后,身边的朋友都安慰我说就当是‘破财免灾’吧,基本上没有考虑过能够追回失款。”

  “没想到,‘通缉令’发出来之后,事情就迅速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发微博之后的第二天,就有博友留言表示已经向警方提供线索,并到该男子单位进行确认。”小王说,从发微博找嫌疑人开始,到昨天我拿回失款,只用了短短的5天,效率还是挺高,“真的很感谢微博,提供了一个如此快速传播消息的平台,也感谢热心的网友,是他们不知疲倦地转发,让这件事引起大家的关注,我才能追回失款。”

  律师:犯罪情节已经构成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的容绍云律师。容律师告诉记者,嫌疑人从失主的取款卡中提取积蓄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从法律上来说,无论他是否自首,都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容律师说,嫌疑人自首的情节,可能会对日后法院宣判有影响。

  “无论失主是否追究责任,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已构成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他是会被提起公诉的。”容律师告诉记者,“警方或者检查机关可能会因应情节大小来决定是否起诉嫌疑人,经过讨论之后可能会认为情节轻微而不予起诉,但这个要看警方或者检察机关最后的定论了。”

  网友:万能的微博改变生活

  “微博真是万能,力量太强大了!”昨日下午,当嫌疑人已经向警方自首并把失款全额交还之后,网友们纷纷在微博上发表感叹,感慨微博力量的伟大。“实际上,微博自从流行以来,就一直在上演奇迹,包括发起慈善捐助、公益救援等等,微博平台正上演着一个奇迹,而创造这些奇迹的主角正是无数的网民。”一资深网友告诉记者,“微博已经从原来的个人消息发布交流平台,转变为一个多元化多功能的网络平台了。”

  警方通报:嫌疑人自首 已被刑事拘留

  信息时报讯(记者 童丹 实习生 张松源 通讯员 越公宣) 大头虾女事主取款后忘记把银行卡取回,财迷男子发现后三次取走现金过万元。越秀警方向媒体通报:因1月4日在德政中路涉嫌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嫌疑人周某(男,26岁,湛江人)于1月18日到越秀分局投案自首,并主动退回窃取的现金12900元。据了解,嫌疑人周某已被越秀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2011年1月4日晚上8时,女事主王某到广州市德政中路一银行ATM机取款后忘记将银行卡取回。3分钟后,卡内两年的积蓄被人分三次共取去现金12900元。事后,女事主报警,越秀警方接报后高度重视,随后根据银行视频监控提供的视频资料,在中山四路找到嫌疑人居住地并对其进行政策教育。1月18日,嫌疑人周某到越秀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主动退回窃取的现金12900元。目前,嫌疑人周某已被越秀警方刑事拘留。

  越秀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银行柜员机取款后,要及时取回银行卡,防止不法分子继续操作趁机取款。如发现忘了取卡,要及时致电银行客服电话冻结账户。

  1.事发过程1月4日晚,小王在建设银行ATM机取款后,忘记拿卡。

  2.一男子随后将小王卡中的12900元分3次取走。

  3.朋友帮小王把银行监控视频上该男子照片发到微博。

  4.博友向警方提供线索。

  5.该男子自首,小王的存款失而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