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2|
阅读量:1331|
来源:朱运德
为了留住男友的心,24岁的农村女孩竟不惜通过卖淫供养男友吸毒,并骗来自己的“姐妹”供男友强奸。近日,江苏淮安楚州区法院以强奸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决该女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荒唐女子荒唐事]
被迫卖淫供养负心郎
陈红是一个农村女孩,今年才24岁。2008年9月的一天,她在淮安市楚州区一家夜总会中遭到几个男子的骚扰,随后1971年出生的胡伟“英雄救美”为她解了围,这让陈红感动不已。
当天晚上,胡伟带陈红到宾馆开了房,诱骗她吸食了毒品,并和她发生了关系。一个星期后,胡伟带着陈红到淮安市区买了1000多元的衣服。陈红觉得胡伟对自己很好,就一直跟着他。胡伟还经常到陈红的租住屋内吸毒。
到了2009年春节前几天,陈红想回家过年,这时胡伟露出了丑恶面目,他将陈红打了一顿,并剪光了她的头发,还拿摄像机拍下了陈红的裸照。他恐吓陈红,如果不听话,就把视频寄给她父母。自此,陈红只能对胡伟死心塌地。
到了2009年2月,胡伟让陈红出去赚钱,途径就是卖淫。在胡伟的淫威下,陈红不得不屈服了。为了不让陈红私自存钱,胡伟通过避孕套的数量进行监控。据陈红交代,她卖淫所得的近3万块钱全被胡伟拿走。
找来“姐妹”任男友强奸
陈红成了卖淫女之后,胡伟却嫌她脏,不愿意和她发生性关系,还经常对她打骂。后来,胡伟提出让陈红找女孩陪他睡觉,以此消除两人之间的隔阂。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红为消除隔阂,避免遭受胡伟暴力,明知胡伟可能对其他女孩施加暴力,还是答应胡伟帮他找女孩与之发生性关系。去年2月24日,陈红将在夜总会上班的小姐妹小佳带至其租住的房子里,先与胡伟、小佳一起吸食冰毒、聊天。后来,陈红虽然明知胡伟意欲强奸小佳,仍借故离开。胡伟趁机采取言语恐吓、用打火机砸头等暴力手段,强行与小佳发生性关系。
去年3月31日夜,陈红带夜总会的姐妹小娇到其租住屋。第二天早上,陈红以买早餐为由离开。胡伟则强行与小娇发生性关系。
[案件判决]
这对男女都被判刑
楚州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胡伟和陈红的行为均构成强奸罪,且系共同犯罪。胡伟是主犯,陈红是从犯。同时陈红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近日,楚州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胡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陈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龚苹 快报记者 陶维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