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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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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中新网廊坊1月28日电 (宋敏涛)河北省文安县法院28日证实,该院日前对一宗强奸多名幼女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当地一名76岁老汉被判强奸罪,获刑15年。
当地检方指控,2010年10月,在文安县温辛杨村一小书店内,被告人李士元以给零钱相引诱,先后多次对本村三名小学孩进行奸淫。三名被害者均于本村小学就读,年龄分别为7岁、10岁、12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士元(1934年生人),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奸淫幼女多人,应依法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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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朱运德 15年
朱运德,男,原籍湖南省株洲人,现落户定居在深圳。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在职金融研究生、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深圳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律师协会第九、十届培训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龙华区尚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会长,深圳市湖南攸县商会监事长,法律服务创新平台《万律库》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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