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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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案件回顾:他与前女友合谋溺毙怀孕妻子
2010年11月7日零点左右,苏州吴中区越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11月6日晚10点30分许,男子朱江涛与妻子张岚到越溪小石湖公园,因朱江涛上厕所,出来后未找到张岚。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在小石湖公园周边寻找,一小时后在小石湖公园湖中找到张岚的尸体。随后,苏州警方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令人震惊的是,11月7日晚,犯罪嫌疑人朱江涛在接受警方盘问后交代:他和前女友朱丽君发生了婚外情,是两人合谋杀害了妻子张岚。11月8日晚,犯罪嫌疑人朱丽君也被抓获归案。
案发后,有网友通过人肉搜索爆出双方当事人的家庭背景,有网友称,张岚的父亲是苏州吴中区副区长。朱江涛的父亲是前吴中区安监局副局长,大伯是苏州某集团的老总。后经记者查证,死者张岚确系吴中区劳动局就业管理科科长。
凶犯供述:妻子家庭背景好,就是不漂亮
2011年1月2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开庭审理,嫌疑人朱江涛自述:他与朱丽君是同学,后发展成恋人关系。但他父母得知朱丽君父母离异,朱随母生活、家境贫寒后,极力反对。朱江涛为此跟父母争吵,引来的是父亲的高血压发作和气得昏死过去,朱江涛无奈和朱丽君分手。
后来有人介绍了门当户对的副区长之女张岚。张的家庭背景、为人都无可挑剔,唯一的不足就是不漂亮,朱江涛没有感觉。但在父母的催促之下,他只好选择了张岚,可背地里还和朱丽君来往,发生两性关系。朱江涛还称,如果双方离婚,家里肯定反对,而三次为他打胎的朱丽君又一心想嫁给他,所以最终铤而走险,谋杀了张岚。庭审中,朱江涛几度泣不成声。
法院判决:两人都是主犯,一个死刑,一个无期
昨天上午9点,苏州市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庭审现场座无虚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江涛与被害人张岚于2010年5月举行婚礼后,朱江涛与其前女友被告人朱丽君仍保持着不正当关系。期间朱江涛曾提议将张岚杀害,并与朱丽君多次商议,但并未付诸实施。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江涛、朱丽君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被告人朱丽君的作用小于被告人朱江涛。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江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朱丽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截至记者发稿时,法院方面还没有收到朱江涛和朱丽君的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