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月10日23时讯(记者 施翔东)经过社会各界的关注,十几万名网友微博接力,深圳被拐外来劳务工孩子彭文乐终于在2011年兔年春节被亲生父母找到了,这堪称今年最美好的新闻之一。公安解救彭文乐过程中发现,彭文乐养母身边那个三、四岁的女童“粤粤”也是被拐儿童,被拐地点同样是在广东。
2011年2月10日晚22时20分,小女孩“粤粤”被深圳公安从江苏接回深圳并送到深圳社会福利中心托管,也请全鹏城都动员起来帮助“粤粤”寻找到亲身父母。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过DNA检测及对彭文乐养母的询问,确定该小女孩是一名从广东被拐的女童,目前约4岁半,是2007年春节左右从广东买回。因为小女孩被拐时尚小无法说清自己亲身父母,故在完成打拐工作、解救成功之后,希望能通过媒体、民政系统及社会各界的力量,来帮助她找到亲身父母。办案民警还透露,“粤粤”养母曾表示,“粤粤”是在深圳公明一带买到的,虽然现在还未证实,但这是一条线索。
粤粤与办案民警在一起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粤粤”有很明显的特征,其左下嘴角有一颗痣,左手背靠虎口也有颗痣。警方将全力查找女孩的家人,同时也请知情群众与警方联系,积极为警方提供线索,让小孩尽快与家人团聚。联系人:徐警官18925238122、0755-23466155,或直接拨打110。
记者在现场看到,社会福利中心为“粤粤”的到来做了精心的准备:打扫一新的房间及衣被,热气腾腾的饭菜,崭新的童装,以及装满糖果的礼包。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唐荣生表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将积极为被拐儿童提供贴心的集中供养,并将与深圳市救助站一起,通过民政系统“寻亲网”,最大力度地支持配合相关工作。
《微博打拐给力 解救深圳儿童》追踪报道
“乐乐回家啦!” |
一家三口昨晚深圳机场团聚,幸福的眼泪湿润了脸庞 |
昨晚8时,乐乐走下飞机,从安全通道走出来时,乐乐妈熊女士激动地猛扑上去抱住乐乐大哭。面对前来迎接乐乐的媒体记者、热心市民,乐乐爸彭先生跪在地上一双泪眼望着大家一脸感激。2008年从深圳公明街道走失的乐乐,3年后终于回到了深圳,他痴痴地望着眼前熟悉而陌生的人们,眼泪轻轻地流下。
一家人开心地等待着乐乐回家。背景中的房子,就是乐乐丢失时一家人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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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妈手拿喜糖逢人就发
傍晚6时40分,熊女士就来到深圳机场候机厅,她的手里拿着喜糖逢人就发。用她的话说,这是老家的规矩,家里有喜事就要放鞭炮派喜糖,让大家分享喜悦,给大家带来好运。
前晚知道乐乐的身份完全确定后,熊女士一夜未眠。昨天早上听说乐乐下午就要回家后,她在家里立即变得忐忑不安了。
“不知道给孩子准备什么礼物,不知道给孩子准备什么吃的,以前他喜欢玩奥特曼,喜欢吃西红柿蛋汤,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改变?”
为了让孩子下飞机第一眼便看到自己,她早早地赶去了机场。临出门时,奶奶等在家门口说,早点回来。在候机厅内,看着进进出出的人群,熊小姐变得坐立不安,不时在航班电子显示屏前徘徊。“我担心等不到他,担心孩子第一眼看不见我,认不出我。”
乐乐还没到,在机场等待的妈妈激动地给大家发糖。深圳晚报记者 陈远忠摄
2 抱着孩子,妈妈的泪水夺眶而出 看着时间一点一点流逝,飞机已经抵达深圳,但是孩子还是没有出来。几天没有好好睡觉的熊女士一直站在出站口守候。等待的每一分钟都记录着她的焦急与期盼。
“我最希望他见面就叫我妈妈。”说这话时,泪水从熊女士的眼眶流下,但是她却说,会忍住不哭的,“今天这么开心的场面不应该哭”。
在没有找到孩子之前,熊小姐曾这样想象过他们母子见面的场景:在公明街道合水口社区天福超市的小巷里,她站在巷子深处,看着儿子一步一步走进巷子,然后抱着她“妈妈,妈妈”叫过不停。
可是想不到母子见面时,竟然是在闪光灯、镜头下如此热闹的场景,她更没有想到自己会一把扑过去便是这样的大哭。“儿子不叫我妈妈也不要紧的,抱着他我就开心。”
众多媒体记者把乐乐一家团团围住,把孩子吓坏了。
本版图片 深圳晚报见习记者 张新燕 摄(除署名外)
深圳百名律师联名建议修改“刑法”中有关“暴力、胁迫组织乞讨罪”条款
弥补受害人
保护范围
过窄缺陷
道随着目前声势越来越浩大的“微博打拐”行动的开展,民间对拐卖及强迫乞讨行为关注的持续升温,越来越多人关注到除儿童以外的乞讨人士,包括深圳闹市区“求5元路费回家”、车流中老人乞讨、妇女端着饭碗乞讨的现象。昨日,记者从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得到一份拟提请全国人大修订“刑法”的立法建议书。建议书中提出,不能仅仅依据“刑法”中限定的强迫“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受害人乞讨犯罪处罚,而应扩大到所有弱势群体。
起草本立法建议书的是朱运德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网”的创始人,他一直关注并积极参与解救乞讨儿童。同时他也发现,目前我国“刑法”对于暴力、胁迫乞讨罪或者以卖艺方式变相乞讨的关于受害人的规定存在范围过窄的缺陷,不能全面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希望予以扩大。这样,才可以严厉打击、威慑强迫残疾人、儿童、妇女、老人乞讨的违法行为。因此,他联合深圳百名律师,共同起草立法建议书。朱运德说:“我们迫切希望全国人大尽快立法予以修订。”
对于网友拍照的义举,他持肯定态度。朱律师表示,只是要注意方式方法,网友拍照并及时报案有助于警方解救乞讨儿童。如果未报案就擅自将照片上传,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从而有可能对乞讨儿童造成二次伤害,甚至威胁生命。
深圳晚报记者唐光明 姚尧 见习记者曾贤平报道
作者:施翔东 (本文来源: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