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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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大板桥螺蛳湾村小组面临拆迁 村民们算了笔账:多一个户头多得50万元赔偿。
从去年11月开始,官渡区大板桥镇新发村委会螺蛳湾村小组就有人陆续开始办理离婚手续,到最近几天,最多时一天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已达10来对。而在当地派出所,截至目前,已经有50多户人家提出了分户申请。造成当地人离婚、分户成风的原因,是村民中盛传的分户就能多拿拆迁款的说法。
因为昆明新机场生活配套服务区项目建设,该村小组被划入拆迁范围。由于对拆迁补偿办法中“每户人只能认定一处住房”有不同的理解,村民们因此认定,只要离婚或分家就能多立户头,就能多拿赔偿款,于是离婚和分家风潮在这个179户人家的小村子愈演愈烈。
扎堆离婚
上至七八十岁老人,下至刚成家一月的新婚夫妇
2011年3月2日中午,大板桥镇派出所, 四五十平方米的接待大厅挤满了人。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新发村委会螺蛳湾村小组刚办了离婚手续的离婚夫妇,他们中有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也有六七十岁的老年人,他们手里几乎清一色拿着户口册、离婚协议书、免冠照片和村委会开的分户申请证明等材料。他们来此的目的只有一个——申请分户。此外,还有极少数是提出与父母分开过申请的年轻人。
结婚12年, 老马的三口之家幸福美满,从未想过要离婚,也绝对不会离婚。可是,多一个户就能多得几十万的补偿款,老马和老婆不得不做出艰难的选择,何况全村老小,上至六七十岁的老人、下至刚结婚一个月的新婚夫妇都在离……“我们也不想离,但是政府出台的这个政策,‘逼’得我们不得不离。原来我们村只有170多户人,但现在申请户号已经排到280多号……”
据了解,螺蛳湾村小组离婚夫妇,大都是“友好分手,默契离婚”。而且都做好了打算:“拿到补偿款三五年后就复婚。”
村里的老崔,今年60多岁,为了拆迁补偿这事儿,也和老伴协议离了婚,“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儿孙着想嘛!”
村里的老蒋夫妇可没有默契,自从2月20日召开完村民大会以后,村里老少夫妻都跑去办离婚,可50多岁的老蒋抵死不肯离,女儿和老伴家的亲戚齐上阵反复给他做思想工作。四面楚歌的老蒋,最终和老伴离了婚。
事实上,不是村里所有的夫妻都跑去离婚,村里好几对年轻夫妇,尽管父母都办理了离婚,但他们仍然不为所动。原因就是他们担心,“本来我们的感情没有问题,但是为了多获得那几十万的补偿款去离婚,到时候离成真的了,怎么办?!”“孩子才3个月,万一离成真的了,孩子怎么办?!”
此外,村里还有一些年龄大的老人也顶住了“诱惑”没去离,大多是因为碍于情面:“我们老两口活了一辈子,在一起几十年,都是当爷爷奶奶的人了,到老了,还跑去离婚,说出来让人笑话。再说了,自己活了这么大年纪,拿再多钱,又能消受多少?……”
村民算盘
分出一个户头,多得50万元补偿
在昆明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的昆空港委通(2010)1号——“关于批准执行《空港经济区大板桥片区征地拆迁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中,针对村民住房拆迁,按房屋结构、楼层、装修等都分类明确了相关的补偿标准。
被拆迁的房子均以4层为基数,补偿标准以房屋结构、楼层、装修等不同,标准在2100元—2500元/平方米不等;每户人只能认定一处或一栋住房;建盖4层(含4层)的,每层楼按照2100元—25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偿,未达到4层(含四层)的,统一按砖混结构扣除建筑成本700元/平方米,按1400元/平方米的补差政策补偿;超出4层的,根据建筑结构从简易房到框架结构分5个档次,以100元—900元/平方米的建筑成本价进行补偿……
“我们村建盖的住房一般都是按150平方米的面积建盖,普遍都盖了4层,最少的都有2层,而且绝大部分的村民家都有2幢或2幢以上的楼房……”
按照政府出台的相关补偿标准,螺蛳湾村民小组的村民自己算了一笔账:假如我家有两栋楼房,其中一栋是我们认定的,也符合4层的基数,那么按照最低补偿标准即可获补偿款126万元,即4(楼层)×150平方米(楼层面积)×2100元(最低补偿标准)=126万;如果我们不分户,原本超出4层以外的另一栋楼房,如果只有一层,那么按照最高的补偿标准可获补偿13.5万元,即1(楼层)×150平方(楼层面积)×900元(超出4层的最高补偿标准)=13.5万元;但如果把原本的一户分成两户,那么这一栋只有一层的楼房不够4层,按照最低补偿标准可获63万,即1(楼层)×2100元(最低补偿标准)×150平方米(楼层面积)+3(楼层)×150平方米(楼层面积)×1400元(4层以内的补差补偿标准)=63万;那么,如果把一户分成两户,最少也可多获近50万的补偿款。
各方反应
大板桥派出所
目前接到50多个分户申请
大板桥派出所王海江所长介绍,螺蛳湾村小组的村民办理离婚、申请分户,这些都符合法律程序、真实有效,派出所无权、无理由不受理。截至目前,已经接到了50多个分户申请。但是,按照国家相关的户籍政策,能不能重新分户,还需要一些法定条件,如夫妻双方财产分割明确,明确赡养父母和抚养子女的义务,以及双方必须有独立住房等。
“经我们核查,符合条件的,才能批准分户。至于他们是不是就是冲着拆迁赔偿政策来的,我们也不能轻易下定论。但是这么短的时间内有这么多村民办理离婚,提出分户申请,肯定是不正常的。目前,我们已经将这种情况上报到上级。”王所长说。
便民中心
螺蛳湾村小组每天有10来对夫妇离婚
据官渡区便民中心婚姻登记科统计,截至3月3日下午3点,今年整个官渡区已办理离婚352对,其中1/3都是大板桥镇新发村委会螺蛳湾村小组的村民,他们全部都是协议离婚,而离婚的理由都是感情不和。
“ 确切地讲,去年11月份就有螺蛳湾的村民来办理离婚,可能是提前听到一些口风。从1月份开始,村民们便陆续来办理离婚。现在每天都有30多对人来办离婚,1/3都来自于大板桥镇新发村委会螺蛳湾村小组。”婚姻登记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另外,婚姻登记科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一个现象,有极个别的夫妻来这里办理了离婚,没两天又来复婚了,原因可能是他们的条件与相关政策不符。
昆明市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暂未就此事作出回复
如果照村民老马说的情况,多的不说,就拿现在村民们自己算的这笔账来算:原来有170多户,现在申请户已排到280多户,那么多出的这110多户,每户至少多获得至少近50万元的赔偿款,也就意味着政府将增加500多万的补偿款。这个单谁买?如果从法律程序上来讲,村民离婚、申请分户,各个环节都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真实有效,那么就任由其发展吗?
3月2日以来,记者就村民扎堆离婚、争取“补偿款”一事,先后数次与官渡区外宣办、宣传部,及昆明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多位领导取得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相关回复。
律师点评
按照核定的179户进行补偿
村民们扎堆离婚,是否真能如愿得到补偿?记者就此采访了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吕江。
吕江表示,一方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公民享有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权利。即使从表象上看,螺蛳湾村小组村民是为了应对政府的拆迁补偿政策去离婚,但在法律上也不能轻易界定为假离婚。
另一方面,在政府出台的拆迁通告上,已经明确项目拆迁补偿的范围,即昆明新机场生活配套服务区项目新开发片区的拆迁范围,涉及螺蛳湾居民小组整体179户。那么在落实和执行赔偿政策的时候,即使村民离了婚,重新分了户,政府部门也只按照核定的179户进行补偿。
“老百姓之所以扎堆去离婚,充分说明他们对此次拆迁补偿标准的理解发生偏差,或者甚至于出现主观臆断,突发奇想而企图钻拆迁补偿的空子。另一方面,也显现了政府部门在开展拆迁工作时,宣传力度不到位。”吕江说,拆迁工作是推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细致、严谨和科学的庞大的系统工程,政府在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时,应在现有的体制下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权衡各方利益,完善和做好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工作。
编后语
拆迁时为了多分一套房、多拿补偿款,夫妻之间“假离婚”的,在全国各地并不鲜见。“离婚”后继续住在一起,夫妻依然是夫妻,还能多拿补偿款,听起来挺划算,但付出的代价也绝对不小。婚姻的日益脆弱已经是个毫无争议的事实,当我们把婚姻作为一个工具,想借此达到某种目的的时候,原本负重脆弱的婚姻显然又被加上了一个包袱。最终可能得不偿失。
而借“假离婚”多拿补偿款的想法也非常没有根据。政府在制定一个补偿办法时,不会不将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应对考虑在内,任何一个政策都有一个周密、严谨的考虑和制定过程,应该不存在如此低级的“漏洞”。
钻政策的空子,似乎是不少被拆迁对象、购房者在面临拆迁、购房时的选项之一,但这绝对不是可供借鉴的经验。切勿“聪明反被聪明误”。(林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