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3/11|
阅读量:1251|
来源:朱运德
楚天金报讯 在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的情况下,陈某以高息为诱饵,向公众疯狂吸收存款2.7亿余元,后又集资诈骗1400多万元。昨日,武汉市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近50名受害者到庭听审,且多是老年人,他们边旁听边小声议论着:“攒了一辈子的血汗钱,就这样被他骗走了。”
据检方指控:2001年,陈某作为武汉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2004年至2009年间,在该公司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高息为诱饵,向630多名客户,非法吸收资金近1.9亿余元,截至2009年8月17日,共计199名客户的资金未兑付,金额达3392万元。此外,陈某还指使公司员工,向宜昌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存款7164余万元,截至案发,仍有3170多万元未兑付。
2008年11月,陈某又以武汉某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香港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约定以每股0.2元购买该公司的1.5亿股原始股权。他还虚假宣传该公司即将在香港上市,让7名员工作为名义持股人,向客户转让并不持有的医药公司的股权。92名客户参与认购7455万股,被骗金额共计1455万元。
此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袁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