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女陪侍"被"抢" 80后青年纠集老乡泄愤杀人
作者: 文、图/李 佳
中国法院网讯 四名80后青年在歌厅唱歌过程中,临时出去买烟的王可在路边的小饭馆碰巧看到刚才还在陪自己唱歌、喝酒的“服务员”正在和一名陌生男子聊天,自认为找来的“服务员”被该男子“抢走”,回到歌厅后叫上另外三人前去“理论”,在殴打对方的过程中,王可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将该男子扎死。
3月1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以王可为首的四名被告人涉嫌犯故意杀人、寻衅滋事罪一案。
王可今年21岁,杨狄今年24岁,刘强今年24岁,曲勇男今年23岁,四人都是吉林省四平市人。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可于2010年9月10日晚上9点左右,纠集被告人杨狄、曲勇男、刘强在石景山区金玉阁歌厅北侧,无故对边某进行殴打。其间,王可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向边某的背部、腿部猛刺数刀,边某因胸背部被刺穿,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杨狄在得知王可持刀刺扎他人的事实后,指使刘强将王可作案时使用的尖刀及所穿衣物丢弃。王可、杨狄、刘强、曲勇男于2010年9月12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上午10时10分,四名被告人被法警带进法庭。据记者观察,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这四名80后青年,从各自神情上看,都显得比较放松,甚至有人在被带进法庭的一刹那还面露微笑,完全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据被告人王可当庭供述称,事发当晚,他和杨狄、刘强、曲勇男以及刘强的女朋友一起去歌厅唱歌,进入包间后,他和杨狄分别叫了一名“女陪侍”陪着唱歌、喝酒。当酒喝的差不多时,他发现烟不够抽了,于是他独自一人下楼买烟,当他出来经过歌厅旁边的小饭馆时,碰巧看到刚才还在陪自己的“服务员”正在饭馆里和一名他不认识的陌生男子说话,这让他顿时很生气,他觉得“服务员”被这个男的“抢”了,于是他就上前想找那个“服务员”问明情况,可当他来到她们身旁时,那名男子突然站了起来,见此情景,生怕会有“麻烦”的他转身便走了。回到歌厅包间后,他叫上另外3人又返回了饭馆,走在最前面的他借着酒劲来到男子面前理论,二人随即发生口角,跟在他后面的3个人很快冲上来和他一起殴打该男子,在打斗过程中,他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向了对方,那名男子被连轧数刀后,倒在了血泊里。事发后,几名被告人打车逃离了现场。
另据被告人杨狄、刘强、曲勇男3人交待,他们用饭馆的椅子打了被害人,但打在被害人什么部位?有人表示打在屁股上,有人则表示当时喝多记不清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可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被告人杨狄、刘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帮助毁灭证据,情节严重;被告人曲勇男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王可的刑事责任;以寻衅滋事罪、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被告人杨狄、刘强的刑事责任;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曲勇男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