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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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早报讯 (锦法 记者 陈琼)因离异后未自觉履行每月对儿子的抚养费,赵某成了“老赖”,并消失无踪。昨日凌晨6时许,赵某被法警挡获。因主动认错,积极还钱,得到了前妻谅解,被免于司法拘留。
2009年1月,在锦江法院,出租车司机赵某和李女士达成离婚协议,未成年的儿子跟着李女士生活,赵某每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等费用。但赵某只在前几个月支付了几千元钱,之后便玩起了失踪。其间李女士曾申请强制执行,要回了8000元钱。今年春节,李女士带着儿子上门找前夫,赵某不仅不给钱,还把母子俩“请”了出去。李女士只好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昨晨6点过,锦江法院的执行人员将赵某挡获。赵某认识到如一直“赖下去”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筹措资金先给了李女士1600元,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余下的钱会在5个月内分期给付,以后再不会拖欠。“再咋个也曾是两口子,他都表示会给钱了,我也不愿见他被拘留。”见赵某认错,李女士写了谅解书。鉴于本案是婚姻家庭纠纷类矛盾,为了两人和孩子今后的相处交往,法院免除了对赵某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