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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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本报讯(记者 王秋实)张先生与妻子离婚后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不料经过亲子鉴定,却发现儿子并非亲生,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他的前妻刘女士得知后也表示疑惑,同时要求申请做亲子鉴定。昨天记者获悉,房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先生起诉称,2008年9月19日,他与刘女士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儿子归自己抚养。离婚时儿子只有两岁。今年1月21日,张先生带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让他大吃一惊,抚养了近5年的儿子竟不是自己亲生的。张先生感觉心里受到了巨大打击,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要求前妻刘女士赔偿他损失9万元,同时还要求给付精神损失费2万元。
“儿子应该就是张某的。”被告刘女士并不认可前夫张先生提交的医学鉴定结论,要求重新进行鉴定,并通过法院委托的鉴定机关对张先生和儿子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仍为不存在亲子关系。这个结果让刘女士怀疑孩子可能在出生的时候被医院的工作人员抱错了。于是刘女士也提出,对自己和儿子之间进行亲子鉴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但在鉴定期限内,刘女士尚未到法医处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