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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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刘沙(化名)16岁时曾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事后很害怕,向母亲坦白,两次想去投案自首。糊涂的母亲为了不让儿子坐牢,阻止了他。
24岁时,东窗事发,但刘沙已失去自首减刑的机会。母亲也为自己的行为受到警方处理,还险些被起诉到法院。
前日,刘沙在江北区法院受审。坐在旁听席的母亲哭成了泪人。
■重庆晚报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吴善浩 郑旭
躲了7年多还是没跑脱
今年1月6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一个开三轮摩托车的年轻男子,被巡逻民警拦下查看证件。民警细查,发现他是网上逃犯。
经查,男子叫刘沙,重庆开县温泉镇人,24岁,务农。2004年7月20日凌晨2时许,时年16岁的刘沙与谢某、邓某(均已判刑)在江北区大兴村偏僻角落,持刀打劫出租车司机,抢得现金330元,3人各获赃款110元。
次日凌晨4时许,刘沙与谢某又在江北区红土地岔路口,持刀威胁出租车司机,抢走现金520元。
不久,谢某、邓某陆续落网,供出了刘沙。
2004年10月左右,刘沙离开重庆,前往江苏昆山父母打工的地方落脚。
他曾经两次想去自首
刘沙父母在昆山帮人拆房。不久,刘沙交了一个女朋友并成家。
落网后,刘沙告诉民警,在2004年12月和2008年,他两次想去自首,都被母亲阻拦。
他说,第一次,是因为听说两个同伙落网了,自己成了通缉犯;第二次,是因为第一个儿子两岁多了,将到上幼儿园的年龄,但他不敢给儿子上户口,没户口就读不了书。“我怕因为自己的原因,影响到孩子的将来……”他悔恨地说。
他说,第一次,母亲说他小,不让他去。第二次,母亲说:“我们家里就只有你劳动力最好,你进去了,我们怎么维持生活?”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刘沙的母亲兰丽(化名),她证实确有此事,“我当时是不懂法。”
母亲因此差点被起诉
兰丽今年53岁。承办此案的江北区五里店派出所民警得知兰丽阻拦儿子自首,今年2月21日将她带到派出所调查。
兰丽供述了自己的行为。随后,警方决定以涉嫌窝藏罪将她刑拘。
兰丽腰疼了10多年,膝关节也有异常导致行走困难,几乎丧失劳动力。经过鉴定,2月22日,江北区看守所以兰丽“因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等”,未对兰丽进行收押。
后来,警方提请江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考虑到兰丽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检方决定对兰丽微罪不诉。
她说:“是我害了他”
前日庭审时,兰丽在旁听席上不停抹泪。她说,自己不懂法,才阻止儿子去自首。
她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儿子若早几年去服刑,说不定现在已出来了,“如果是自首,还要判得轻一些。”
她说,刘沙的两个儿子现在还没有户口,上学是个难题。“两个孙子天天都打他的手机,没人接。他们问我,爸爸为啥不接电话,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她说,现在儿子还在怨恨她。
刘沙的父亲刘海(化名)今年54岁。他说,儿子走到今天这一步,让他深感痛心。
他称,儿子把抢车的事告诉了他妈,他后来也听说了,但一直没放在心上。
“我们耽搁了儿子的选择,造成了他今天的后果。我们当父母的有责任。”
自首一般减刑40%
昨日,江北区法院法官介绍,如果当初刘沙去自首,他将有减刑大约40%的机会,“因为他母亲的错误选择,刘沙失去了这个机会,很可惜。”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相关实施细则规定:对于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