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限”措施双管其下 涉外执行案件握手言和
北京法院首次对外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作者: 梁晓 陈茜
对外籍人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以创新执行方式为切入点,在一起涉外执行案件中,对日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的“两限”措施,被执行人当场交纳部分欠款,并承诺于10月底前交纳剩余款项,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案也是北京法院首次对外籍人士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该案的被执行人某女士,是日籍华人。由于其身份特殊,行踪较难掌握,且在中国境内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也没有近亲属居住在国内,普通的执行手段如查封、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车辆、查封不动产等方法无法适用于该案。大兴法院法官果断转变执行思路,调整执行手段,改变以往被动查封、扣押的做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举措。4月11日,承办法官得到北京西站边检站该女士即将乘坐火车前往香港的通知后,立即赶往西站控制住被执行人并带回法院。
期间,执行法官耐心开导和劝解被执行人遵守中国法律,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在申请执行人闻讯赶到法院后,疏导其抵触情绪,劝导其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国籍和年龄,给被执行人一个还款缓冲期。通过工作,该女士请求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对自己违反法律、规避执行的原谅,并表示自己虽然国籍是日本,但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子孙,一定会严格遵守中国法律,积极配合申请执行人尽快将欠款还清。法官依法向某女士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女士签订承诺书,承诺在六个月内清偿债务,并当场交付了部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