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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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本报讯 (记者 张媛)妻子陈某要求离婚被驳后,残疾丈夫金某以无生活来源,对方拒绝抚养自己为由,向妻子索要每月500元抚养费。昨日,房山法院审理此案。
丈夫称妻未尽抚养义务
昨日,考虑到62岁的金某身体有残疾、行动不便,房山法院河北法庭把临时法庭设在金某家中,同时邀请原、被告的街坊邻居旁听。
金某、陈某都是二婚,结婚时金某没有子女,陈某有一个8岁的儿子,婚后二人又生了小儿子。
据丈夫金某称,以前他开拖拉机搞运输,一年在家不到3个月时间,15年来从没有虐待过大儿子,后来大儿子“一个月挣2000元,没给这个家添过一丁点东西”。
他说,今年1月份妻子要求离婚败诉后,便和自己分居再没养过自己,而自己也因伤无法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过去自己养家,现在妻子在施工队上班,每天挣50元,要求妻子给付每个月500元的抚养费。
妻子当庭晕厥法官“急救”
“他胡说。”陈某称,2003年丈夫出车祸造成九级伤残,2007年后再没上班,自己到建筑工地打工,“每天从没在夜里12点前睡过觉,回家连口热饭都没有”。
她说,2009年儿子要结婚,金某称没钱,夫妇发生争执。“当着警察的面往外拉我,把大手指都掰折了。”说着说着,陈某突然晕厥,法官和邻居见状冲上去,掐人中、喂药将陈某救醒。半小时后待陈某恢复平静,庭审才继续。
陈某表示,自己身体有病,需要钱治病,没钱给丈夫。法庭调解陷入僵局,昨日暂时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