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15日09:00 来源:《北京晨报》
胡某服刑回来,发现自己的房子竟然没了,询问前妻后才得知是她将房子出售。气愤的胡某只得诉至北京房山法院,要求现在的房主返还房屋。
“我现在出狱了,但连个落脚的地儿都没有!”胡某说,1996年,自己因刑事犯罪入狱,入狱前他与前妻小翠共同拥有一块宅基地。该宅基地上有北房6间、东房3间,是村里批给小两口的。没想到,前妻竟在胡某服刑期间将该房出售。胡某诉称,前妻未经自己同意,将该房以3万5千元的价格卖给了她的哥哥张名,而后张名又将该房以4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姐姐张云。
对此,被告张云辩称,在原告胡某服刑期间,他们曾到沧州监狱探望过原告,并告知自己的买房经过,征得了原告的同意。不仅如此,1997年法院已判决胡某与小翠离婚,并分割了二人的财产,所以该房屋就算要返还也应该返还给小翠,而不是胡某。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