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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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正义网四川4月27日电(记者 刘德华 通讯员 陈芙蓉 杨永强)两口子吵架后,妻子(简称“妻子”)双脚脚筋被丈夫贺泽军用刀割断。次日早上,妻子趁贺泽军喝水之际,扒在窗户上从二楼跳下,大呼救命。妻子在他人的帮助下,被送进医院救治。4月27日,四川省检察院向本网独家披露了这起家庭暴力案件的细节。贺泽军日前被四川省双流县检察院批捕。
感情不好:两口子常打架
“我怎么也不相信,他居然把我的脚筋割断。”提起贺泽军,在双流县东升镇开超市的妻子伤痛万分。
妻子与贺泽军2008年结婚,不久生下儿子。随着时间流逝,二人感情变淡,争吵打架成了家常便饭。
最初,妻子挨打后常跑回娘家,被丈夫哄回去后,又会遭到毒打。后来再被打,妻子都不敢告诉家人。两人打架的次数多了,关系就更淡了。
妻子说:“有时他掐我脖子,有时用玻璃划手,现在我身上的伤还有多处。”对此,她母亲证实说:“贺泽军脾气暴躁,我女儿说话不对就会被打,还不准说出去,否则就威胁杀全家。”
手脚被绑:丈夫割她脚筋
今年1月21日晚发生的事情,对妻子来说是个噩梦。
“晚上6点过,他说平时打你两下就跑,不要以为我给你说话不算数。”妻子说,当晚,在超市内,她听见贺泽军无由头的话语非常生气,二人很快又吵打起来。
“他突然跪在我身上,拿起一把20多厘米长的水果刀,割我的右脚脚筋。”妻子说,由于她不停反抗喊救命,贺泽军又用透明胶封住她的嘴,并拿出4根白色胶带,将她双手捆在椅子扶手上,双脚捆在椅子脚上,然后又用刀割断了她的左脚脚筋。并边扇她耳光边骂她不听话,还称要“一起去死”。
扒窗跳楼:才被送进医院
面对贺泽军的打骂,妻子心如死灰,却无力反抗。
“他打累了,就在旁边抽烟,然后又继续打骂我,一直到凌晨1点过。”妻子说,后来贺泽军看她没力气了,就用毛巾将她双脚包扎上,接着放开她的双脚双手,叫她滚。妻子说:“我往门口爬去,可他又不要我走,让我爬到楼上。”
第二天上午9点过,趁贺泽军去喝水,她拼命爬到窗户上,将双脚伸到窗外,然后用手扒在窗户上,从楼上跳了下去。
妻子落地后,顾不得身上的伤痛,想爬到邻居的茶铺子里。可是,贺泽军
发现后从楼上跳下来,勒住她的脖子就往家里拽。
妻子不停呼喊,向旁人求助。邻居看见后过来劝说,贺泽军最初不理,“直到旁边的人说了很久,他才同意把我送进医院救治”。
儿子太小:家庭生活艰辛
妻子说,“割脚筋”事情发生后,贺泽军曾跪着请她原谅:“娃娃还小,才3岁,而你脚又不方便,我保证会照顾你一辈子。”妻子虽然很痛苦,但她与儿子确实都需要人照顾,于是她一直没报警。
“当时考虑到儿子很小,没人照顾,我就没报警。”直到2月17日,妻子才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
“侄女对我说,我女儿的脚筋被丈夫割断了,我马上买火车票回来。”妻子母亲说,2月10日,她从侄女那里得知女儿出事了。2月17日,经家人劝导,妻子报警,贺泽军被警方带走。
目前,贺泽军已被羁押,一旦妻子的伤势鉴定结果出来,他将面临刑事处罚。
检察官说法:女人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受到家庭暴力后,一定要到派出所报案。”双流检察院的杨武说,妻子受到丈夫如此毒打,竟没有报案,确实让人意外。
杨武说,一旦妻子的伤势鉴定结果出来,如果属于重伤,贺泽军可能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属于轻伤,妻子也愿意出具书面谅解,法院会减轻对他的处罚。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佳林说,目前,我国法律在妇女权益保障上还是很完善的,因此,妇女遭到家庭暴力后,法律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对施暴者采取不同的处罚。
何佳林说,对妻子而言,她除了可以在刑法上提出处罚贺泽军的要求外,还可以在民法上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她要求离婚,法院也会判决,并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