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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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中新网长沙4月28日电 (刘亮 刘慧琴)女子文某与言某结婚后,因感情不和文某便回娘家居住。两年后文某隐瞒已婚未离的真相,与一校友再次登记结婚。28日,湖南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重婚罪对文某提起公诉。
据查,现年27岁的女子文某系湖南省攸县人。文某2001年9月至2003年6月就读株洲某职业技术学院期间,认识了在该校校办工厂当汽车学徒的言某,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2005年3月,文某与言某在言某老家株洲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两人正式结为夫妻。2006年文某与言某共同外出到河北打工,期间因生活、工作和家庭经济等原因,夫妻双方感情出现矛盾,文某于2007年下半年直接回娘家居住,并对言某避而不见。
此后,文某于2006年在网上与曾经的校友王某取得联系,并逐步发展为恋爱关系。2008年11月,文某在没有与丈夫言某离婚的情况下,向王某隐瞒婚史,与王某在株洲市石峰区民政局再次领取结婚证,于2008年12月共同生下一婴儿,双方至今仍共同生活在一起。
2010年10月,言某在打听文某消息时获知文某已与他人结婚,并生下一子。言某一怒之下,将文某、言某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起自诉,要求追究两被告人刑事责任。2011年1月,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1年4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文某涉嫌重婚罪移送石峰区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