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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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本报咸阳讯(记者 袁小锋)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但是礼泉一女子为了与丈夫离婚,不惜将自己年仅4岁的儿子推入湖中溺死。本报去年曾对此进行了报道。近日,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狠心母陈佩被判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
据悉,2006年,21岁的陈佩生下儿子后,因种种原因与丈夫杨某及其家人关系恶化。去年初,陈佩想与杨某离婚,但遭丈夫及双方家人强烈反对。陈佩认为儿子是其离婚的阻碍。去年10月11日上午,陈佩将儿子带到礼泉县“甜水湖”公园,将儿子推入水中致其溺水死亡。
陈佩交代,当时孩子对她说:“妈,咱回。”她说现在已回不去了,娃听后快哭了,便说要吃口香糖,她便将口香糖喂到娃嘴里,娃正嚼口香糖时,她顺势将其推到湖中。在儿子沿湖堤滚到水里之前,还叫了两声“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