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西瓜皮给熟人打招呼引发重伤害刑事案
作者: 黄栾棉 许文涛
中国法院网讯 一男子在包厢里向朋友打招呼,因朋友无应答便丢西瓜皮,不料误中他人进而引发伤害。5月6日,广西天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农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5月2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农某在天等县天宝南路“哥顿酒吧”301号包厢内喝酒,席间有被害人言某和树某等人进入包厢。后被告人农某向树某打招呼,树某不应答,农某就捡起桌子上的一块西瓜皮丢向树某,正好丢中坐在树某旁边的言某,言某随即与被告人农某发生口角并相互冲突,被告人农某即抓起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捅中言某的腹部和右手臂。
案发后,被告人农某逃到广东藏匿,于2010年9月10日被警方抓获归案。经天等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伤者言某腹部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右手臂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农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农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其自愿认罪,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