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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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中新网杭州5月20日电 (记者 汪恩民 通讯员 范跃红 拱剑)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近日以盗窃罪对陈密娥等21名怀孕妇女依法提起公诉。这是浙江省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最大规模的怀孕女性团伙盗窃案。该团伙成员采取不断怀孕、流产和生产的方式长期在杭州市作案,次数最多者在近10年内怀孕8次。
据了解,该团伙有涉案女性46名,其中孕妇26名,另有一男性收赃犯罪嫌疑人。除被起诉或批捕的40人外,还有7人另案处理。
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今年初,该团伙以孕期、哺乳期妇女为盗窃实施者,其他女性同伙为掩护,在杭州一些主要商业场所盗取商店内电子产品、营业员及顾客的包、电脑等物品。作案范围除杭州主城区外,还包括杭州市下辖的淳安、临安、桐庐、建德、余杭、萧山等地。其中,已被提起公诉的21人,就先后作案共73起,盗窃金额达37万余元,其中数额最高者一次盗窃近10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此前,该团伙成员在杭州市各区已有多人多次因盗窃被抓获,但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对孕期、哺乳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保护规定,均被以教育释放、行政拘留不执行或判处缓刑的方式进行处置。其中被抓获次数最多者达到47次,也未被关押。因此,该团伙成员采取不断怀孕、流产和生产的方式长期在杭州市作案,次数最多者在近10年内怀孕8次。
此外,该团伙成员还逐步将老家的女性亲戚带至杭州参与作案,规模日渐扩大,形成以怀孕女性为主的特殊犯罪团伙,严重危害商户和群众的财产安全。“此案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挑战,宽有度严有规,怀孕不能作为犯罪和逃避法律处罚的工具和借口。”办案检察官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