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蔡慧慧
中国法院网讯 一男子利用玩具娃娃诱骗年仅七岁幼女至家中,在听到她妈妈喊门情况下,用捂口鼻、掐脖子等方法致被害人昏迷且生死不明的情况下继续奸淫幼女。近日,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强奸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生于1979年,响水人。曾因猥亵妇女被拘留十日。2011年2月,被告人张某酒后将被害人哄骗至其住处欲实施强奸。被害人挣扎,被告人张某即用一只手捂住被害人口鼻,另一只手掐被害人颈部,致使被害人昏迷,继而在被害人生死不明的情况下脱光被害人衣服,继续对被害人实施奸淫。期间,被害人近亲属寻至被告人张某住处并一直在门外敲门,被告人张某拒绝开门,直至奸淫完毕。因害怕事情败露,被告人张某将被害人塞到床下藏匿,被害人亲属破门进屋后发现被害人未穿衣服且昏迷不醒,后送至医院抢救。
法官提示,最近奸淫幼女案件频发,多利用金钱、玩具、零食引诱,家长应尽监护人职责看护好子女,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性,多教育提醒幼女。避免此案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