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神医为人消灾 专骗大妈团伙覆灭
作者: 陈明
中国法院网讯 冒充“神医”以消灾为名骗财。日前,江西瑞金籍的杨海军、钟素云、钟美红、王震等四名诈骗团伙成员分别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2年3个月至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5月间,被告人钟素云、钟美红、杨海军、王震经事先预谋,在海淀区等地,扮演不同角色相互配合,以神医看病消灾的名义骗取被害人信任,待被害人拿出钱财后用报纸、塑料袋包好,并以祷告等方式引开被害人并用事先准备好的纸包进行调包。其中,被告人钟素云、杨海军参与诈骗3起,骗取金额共计人民币50495.7元;钟美红参与诈骗3起,骗取金额共计人民币63639.33元;被告人王震参与诈骗2起,骗取金额共计人民币61843.63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四名被告人除诈骗被害人何某某的事实供认不讳外,对控方指控的其余几起事实均予以否认。
据四名被告人的供述及相关被害人的陈述,其作案手法基本相同,均是选择年纪较大的老太太作为目标,由一名团伙成员假装寻访所谓“神医”并与被害人攀谈;另一名团伙成员上前声称认识神医,并编造理由带被害人一起去见神医,途中将获得的被害人相关信息通报给其他成员,见到“神医”并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为被害人消灾为名伺机骗取财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四名被告人均否认参与过其他诈骗,但控方指控的事实与被告人供认的诈骗手法高度雷同,且各被害人案发后第一时间报案,详细叙述了被骗经过,并分别对四被告人进行辨认,均指认被告人就是诈骗行为的实施者,足以证明四被告人分别参与实施了相对应的犯罪行为。被告人钟素云、杨海军曾因以类似手段实施诈骗犯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